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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海关在邮政渠道查获违禁精神药物案件23起

广州海关在邮政渠道查获违禁精神药物案件23起

广州海关在邮政渠道查获违禁精神药物案件23起

中新网广州5月18日电 (唐贵江 关悦)广州海关18日报道说,今年,广州海关在邮政渠道连续发现23起非法运送精神药物的案件,总重1724.7克,涉及溴西泮、芬特明、地西泮、劳拉西泮、西布曲明、唑吡坦等数十种精神药品。

5月10日,广州海关下属机构广州邮局的海关人员在检查收件时发现收件的X射线图像异常。该邮件的申报品名为“糖果”,但该图像被怀疑是药品,并且存在一定的伪报风险,引起了现场官员的高度警惕。拆除检查后,查获国家二类管制精神药品氯硝西泮51.5克。

氯硝西泮被称为“最强安眠药”,是我国管制的二类精神药品,具有抗焦虑、催眠及中枢性肌肉松弛作用。由于副作用较大,且具有明显的成瘾性和依赖性,目前很少在临床上使用。

广州海关在邮递渠道查获精神药品溴西泮 王嘉媚 摄

“从今年以来我们查获的精神药品来看,有些化名为用于抑制食欲的‘减肥药’,有些化名用于抗焦虑的‘安眠药’,对公众来说有一定的迷惑性,但其实具有较强的成瘾性。”广州海关所属邮局海关邮递物品监管科副科长李勇介绍。

精神药物是指受《国际禁毒公约》和中国法律法规管制并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,使人兴奋或镇压并持续使用可引起依赖性的药物。根据人体对精神药物的依赖性和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,我国将其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精神药物。这些精神药物的使用常伴有嗜睡,口干和健忘等副作用。可能会出现严重的混乱,头痛和疲劳症状。

据介绍,近年来,海关继续严厉打击毒品走私。一些迷幻药和上瘾的精神活性药物已成为犯罪分子走私的新选择。不法分子在寄递渠道常常通过伪报瞒报、摆脱海关监管。

中国对精神药物实行严格控制。进口精神药物,海关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精神药物《进口许可证》办理通关手续。海关提醒切勿随意邮寄精神药品入境,谨防触犯法律法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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